进口至韩国的货物

  1. 1.托运人/收货人/通知方

    均须提供准确且完整的公司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
  2. 2.货物描述

    须提供准确且完整的货物描述,包括包装单位、重量、体积和箱号。

  3. 3.舱单

    舱单须在船抵达卸货港24小时前申报卸港海关。

  4. 4.舱单更改

    更改舱单如下内容将导致罚金:

    1. 增加提单和并单
    2. 更改收货人/通知方/货物描述

    舱单发送给海关之前可以更改舱单。一旦舱单已经发送,更改将导致罚金。如收货人已完成进口申报,将不允许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