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至台湾的货物

  1. 1.舱单
    1. 须在船抵卸港前6小时內提交舱单及相关资料至海关,否则不予靠港。
    2. 船抵卸港后48-72小时內,除堆场、箱号和铅封号外,其他舱单内容可更改,但会产生费用。

    温馨提示:若货物已完成报关, 则无法进行更改。

  2. 2.限重
    1. 台湾外拖堆场限重要求:
      • 20尺集装箱:货重+集装箱重量不得超过22.5吨
      • 40尺集装箱:货重+集装箱重量不得超过29.5吨

      温馨提示:超过以上重量限制只能默认到基隆码头堆场,不能外拖至外堆场。若一般拖卡公司使用20尺拖车板架拖运20尺集装箱,货重+集装箱重量限重20.5吨。

    2. 基隆拖到桃园、台北;高雄拖到台中、桃园、基隆、台北的冷冻箱限重要求:
      • 20尺冷冻箱:货重+集装箱重量不得超过21.5吨
      • 40尺冷冻箱:货重+集装箱重量不得超过28.5吨